北京市2023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论文(设计)申报通知-世界观焦点

来源:北京教育考试院 2023年05月23日

北京市202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申报(以下简称“论文申报”)工作,将于2023年6月9日至13日进行。本次论文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网上缴费、网上审核的方式进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凡取得现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加考课程、实践环节考核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方可参加论文申报。

2.凡参加论文申报的考生,须按规定提前办理“专接本”、“免考”、“转考”等手续。未办理的考生,需登录考生个人中心,提交申请且办理成功后,方可申报。在外省市参加自学考试取得的合格成绩,必须完成考籍转入北京市的手续后,方可作为合格成绩使用。

3.凡属北京自学考试、北京学历文凭考试、北京应用技术类考试专科毕业生接考自学考试相同专业本科的,或者下面表格中没有注明“需要接考”的专业,考生不需办理接考手续,可以直接参加论文申报。

二、本期论文申报专业

本期可以申报的专业,共29个。

新闻学(本科)(需要接考)

法律(独立本科段)(需要接考)

英语(本科)

行政管理学(独立本科段)(需要接考)

金融管理(本科)

企业管理(公共交通方向)(独立本科段)

酒店管理(独立本科段)

工程管理(项目管理方向)(专升本)

学前教育(独立本科段)

计算机及应用(独立本科段)(需要接考)

广告学(独立本科段)

计算机网络(独立本科段)(需要接考)

能源管理(独立本科段)

计算机信息管理(独立本科段)(需要接考)

财务管理(专升本)

广播电视编导(独立本科段)

教育技术学(专升本)

播音与主持(独立本科段)

汽车服务工程(专升本)

动画(独立本科段)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升本)

汉语言文学(本科)

会计(独立本科段)(需要接考)

工商企业管理(独立本科段)(需要接考)

人力资源管理(独立本科段)

采购与供应管理(独立本科段)

商务管理(本科)

安全工程(独立本科段)

法律(本科)(需要接考)

注意事项:

1.从本期开始,工商企业管理(独立本科段)、商务管理(本科)、行政管理(独立本科段)、会计(独立本科段)等4个本科专业,符合毕业论文申报条件的考生,须向北京理工大学申报毕业论文。

2.考生如果申报了“需要接考”的专业:

(1)若您尚未办理“接考证明”手续,请先取消论文申报,登录“考生个人中心”到“考籍业务办理”提交“接考”申请,等申请通过后再申报论文。

(2)如果无法在论文申报结束前(截止到6月13日17时)办理完“接考”手续,则需要在论文申报期内申报论文,并按下面“第四条”的要求上传待审核材料。

3.除注明“需要接考”的专业外,其他专业都不需办理接考手续。

三、申报时间、方式及缴费

1.申报时间:2023年6月9日9时至6月13日17时,逾期不予补办。

请考生登录自考网上业务办理(https://zikao.bjeea.cn),进入考生“个人中心”后选择“2023年下半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申报”即可进入申报页面。

2.缴费时间: 6月9日9时至6月15日17时。

3.申报成功的标志:所申报专业的缴费状态为“已缴费”。已缴费成功的不能退报。

4.考生成功完成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网上申报后,系统自动生成一份《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审定表》[注:英语专业为《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考核登记表》]。

四、资格审核

1. 审核方式

本次资格审核将采取系统自动审核为主、网上人工审核为辅的方式进行。

系统自动审核通过的考生,可以直接缴费。

对系统自动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将于6月14日进行网上人工审核。网上人工审核通过后,方可缴费。

2. 网上人工审核

须进行网上人工审核的考生,应按照《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申报凭单》提示要求,在申报期间上传待审核材料(6月13日17时申报结束后,不能再上传和更改)。

上传待审核材料有以下两种:

(1)考生须下载打印《申请毕业论文承诺书》,填写相应内容并亲笔签字后,拍照上传。

(2)下列三种情况的考生,按相应类别上传材料:

凡申报当期北京自考专科毕业且初审通过,但尚未领到毕业证书的考生,须上传《毕业申请凭单》;

其他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大学达到专科(或本科)毕业条件但尚未领到毕业证书的考生,须上传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即将毕业证明》或者《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时间不得晚于2024年1月);

其他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已毕业考生,须上传毕业证书照片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告结论为“已毕业”)。

五、联系主考学校

缴费成功的考生,须自行打印《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申报凭单》和《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审定表》(须正反面打印1份),依照《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申报凭单》上规定的时间与主考高校联系,请考生务必保证个人中心中所留邮箱、电话准确。

六、成绩发布时间

本次考核成绩,将于2023年12月上旬与2023年10月考试成绩同期发布,请考生登录个人中心查询。

北京教育考试院

2023年5月23日

原文链接:https://www.bjeea.cn/html/selfstudy/xxfbt/2023/0523/837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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