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东方证
券为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资料图片)
由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景顺长城中证港股通科
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科技港股;扩位证券简称:港股科技50ETF,
基金代码:513980)、景顺长城中证红利低波动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
简称:红利100,扩位证券简称:红利100ETF,基金代码:515100)、景顺长城MSCI中国
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景顺MSCI;扩位证券简称:景顺
MSCIA股ETF,基金代码:512280)(以下简称“相应基金”)自2023年5月29日起,新
增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为申购赎回代理券商(以下简称“一级
交易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一级交易商机构信息
1、销售机构名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文忠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19号东方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1层-23层、25层-29层
联系人:龚玉君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729
客户服务热线:95503
公司网站:http://www.dfzq.com.cn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03
公司网站:http://www.dfzq.com.cn
2、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相应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应基金的基金
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