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公布3起农村较大事故典型案例

来源:大皖新闻 2023年06月30日

据安徽公安交警在线微信号6月29日消息,“三夏”时节来临,安徽又迎出行高峰。为切实增强农村地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安徽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公布3起农村较大事故典型案例,提醒广大驾驶人夏季自驾出行要严格遵规守法,避免风险隐患。

其中,有涉及酒醉驾、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引发的惨剧,也有因恶劣天气引发的亡人事故,为广大交通参与者敲响了警钟。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案例一

2023年1月22日18时许,张某某驾驶皖N***96号小型普通客车沿霍邱县038乡道由南向北行驶至一路口时,与3名行人发生碰撞,造成2人当场死亡、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调查,张某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遇路边行人未采取任何避让措施,是造成本起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目前已被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二

2023年3月2日2时50分许,丁某某驾驶苏N***19号小型轿车沿埇桥区344国道行驶至435千米处时,与相对方向朱某某驾驶的豫H***59重型半挂牵引车/豫H**U1挂号重型半挂车发生碰撞,造成苏N***19号小型轿车上2人当场死亡、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调查,丁某某驾驶机动车未按照右侧通行规定行驶、朱某某疲劳驾驶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是形成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因。

案例三

2023年5月16日22时许,宋某某驾驶皖R***95号小型轿车沿青阳县330国道757KM+400M处时,与相对方向余某驾驶的皖R***70号小型轿车发生相撞,造成皖R***95号小型轿车上2人当场死亡,皖R***70号小型轿车上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调查,宋某某无证驾驶机动车行至事发路段时,因雨天未有效控制车速,导致车辆发生侧滑,驶入对向车道与正常行驶机动车发生碰撞,是造成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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