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构成侵犯商标权的是:
1.当事人没有获得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擅自使用、更换、出售他人商标的;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行为人伪造、擅自制造、销售、变造他人商标的;
3.构成侵犯商标权的其他行为。
二、商标权无效的情况包括:
1.不符合商标法规定的注册条件;
2.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注册的商标;
3.复制、摹仿或者翻译别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
4.复制、摹仿或者翻译别人已经在中国取得注册的驰名商标;
5.商标代理人私自注册委托人的商标;
6.恶意抢注他人的商标;
7.地理商标但商品并不是来源于该地理地区;
8.侵犯他人在先权利的商标;
9.侵犯他人姓名权的商标;
10.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商标。
三、找法网提醒您,商标权撤销与无效的主要区别:
1.事由不同,撤销事由包括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或者商标注册事项;自行转让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
2.时限不同,有撤销事由发生即可申请撤销商标权,因撤销事由发生的不确定性,对申请撤销无法设定时限。
3.法律后果不同,可撤销事由发生在商标权取得之后,被撤销的商标权自撤销后失效。依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40条的规定,注册商标被撤销的,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自商标局的撤销决定作出之日起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