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
(资料图)
为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
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核查了相关资料,经审慎分析,现就公司董事会
审议的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阅相关人员的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
情形,未发现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稽查情形,经查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
资格。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
分之一。所选举和聘任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任的
工作,有利于公司发展。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推举王建平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
事会董事长,推举刘悉承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同意聘任王俊红女士
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石磊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张晖女士、石磊先生为公
司副总经理、聘任许荣义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殷海峰先生为公司总工程
师、聘任王建鹏先生为公司销售总监。
独立董事签字:魏玉林 张强 胡秀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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